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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 2018 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0-11  点击数:0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 
  根据教育厅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,科研处将对我院 2018 年应结题的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。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一、请各二级学院及部门根据《2018 年应结题项目统计表》(见附件 1)组织并督促本单位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准备工作。
  二、项目结题时间暂定于 2018 年 11 月中旬,具体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。
  三、结题材料提交要求:
 1.用 A4 纸双面打印,左侧绿色胶装成册,一式 5 份;
 2.所需材料:综合研究报告已发表的论文(封面、刊号页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);项目申请评审书;任务合同书;项目验收证书(见附件 2);项目终结报告书(见附件 3);项目验收申请表(见附件 4);
 3. 成果材料装订要求(见附件 5)。
 4.按要求装订完成的结题材料纸质版请于 11 月 1 日上报至科研处,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sdwlkyc@163.com。请项目负责人认真落实,严格执行材料上报的要求与格式,不合格者将做退回处理。
  四、2016 年以前申报的项目不允许延期,2016 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,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负责人请于 11 月 1 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《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》(见附件 6)上交至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附件1:2018年应结题项目统计表.xls
附件2:项目验收证书.doc
附件3:项目终结报告书.docx
附件4:项目验收申请表.doc
附件5:成果材料装订要求.pdf.doc
附件6: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.doc









 
科研处 2018 年 10 月 1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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