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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管理事项说明

发布时间:2023-05-06  点击数:0
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
  为规范学院学术讲座管理,现将讲座相关申请报备事项说明如下:

  各二级学院、部门于每学期开学后策划好当学期本部门学术讲座计划,并填报附件1《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计划表》和附件2《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计划申请表》交科研处审核汇总。

承办单位提前三日填写审批表。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讲座填写附件3《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讲坛审批(报备)表》,非哲学社会科学类讲座填写附件4《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审批表》。报科研处审核、批准后,再行组织安排。

学术讲座结束三日内,承办单位需向科研处提交附件5《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记录表》。

学术讲座结束后,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填写附件6《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酬金发放表》并按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。


昆明文理学院科研处  

2023年5月6日    


附件1: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计划表.doc

附件2: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计划申请表.docx

附件3: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讲坛审批(报备)表.docx

附件4: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审批表.docx

附件5:昆明理学院学术讲座记录表.doc

附件6:昆明文理学院学术讲座酬金发放表.xlsx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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